2021年4月14日 星期三

【DSE】魚我所欲也【䦉】全文語譯

【䦉】全文語譯


  1.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孟子說:「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擁有,我就捨棄魚而選擇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
    ;正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擁有,我就捨棄生命而選擇正義。
    生命是我想要的,然而我想要的東西還有比生命更為重要的,所以我不會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厭惡的,然而我厭惡的事情還有比死亡更討厭的,所以遇到禍害我就不躲避。
    如果人們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可求得生存的方法,為甚麼不使用呢?如果人們厭惡的事情沒有被死亡更討厭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害的手段,為甚麼不去做呢?依循這些方法就可以生存,有人卻不用;依循這些方法就可以躲避禍患,有人卻不願意這樣做。因此可知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人們厭惡的事情有比死亡更討厭的。
    不僅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這種本性,只不過賢人能夠保存這種本性不喪失罷了。

  2.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謂失其本心。

    一碗飯,一盅湯,得到便可以活下去,得不到就要餓死。呼喝着給人吃,過路行人(流浪者)不會接受;踐踏過才給人吃,乞丐也不屑看它一眼;(然而)有人為了優厚的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於禮義就接受了。
    優厚的俸祿對我有甚麼好處呢?為了華美的居室、妻妾的侍奉,為了我認識的貧困者得到我的恩惠並感激我嗎? 
    (對於這些不合禮義的東西)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華美的居室而接受了;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我所認識的貧困者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做法不能停止嗎?
    這就是說喪失了人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