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魚我所欲也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魚我所欲也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1年4月14日 星期三

【DSE】魚我所欲也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
(戰國)孟子

(粵語台詞誦)

【壹】簡析

【貳】原文
【叁】段意主旨
【䦉】全文語譯
【伍】寫作手法
【陸】修辭簡表
【柒】內容簡表
【捌】文言知識
【玖】文學知識
【拾】問題精選


【壹】簡析
孟子主張人性本善,認為人生而具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和是非之心。只要不使這些善心喪失,就可具備仁義禮智。本文就是從他的性善論為依據,闡明「義重於生」,「義重於利」和「不義可恥」的道理。提出「捨生取義」的主張。


【貳】原文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DSE】魚我所欲也【拾】問題精選

【拾】問題精選

答題關鍵詞:捨生取義、本心、義。(注意論證手法和修辭)

1. 根據以下引文,回答問題。
        甲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第 1 段)
        乙 此之謂失其本心。(第 2 段)

(1)兩段引文中「是心」與「本心」的意義相同嗎?試加以說明。

答:「是心」與「本心」的意義相同,都是指人具有羞惡之心,懂得捨生取義的道理。 

(2)「有是心」的賢者與「失其本心」的人有何差別?試據此概述孟子對人性的看法。

差別賢者能夠堅持捨生取義的人生態度,而一般人可能受利慾的引誘而「失其本心」,喪失羞惡之心,見利忘義。

②孟子對人性的看法:孟子肯定每個人都有善良的本性,而「義」的價值高於生命。一個正直、有道德修養的人,應當為義而生。若有違善良本性,不能苟且偷生,應為義而死,在必要時要「舍生取義」。  


2.   

(1) 孟子以「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為第一段作結,有甚麼用意?試根據前文的論述和一般人的想法加以推敲。


答:孟子在前文指出人最重視的並非生死,有些事即使做了就可以生存、不用死亡,人也不會做,由此可知人會「捨生取義」。不過,一般人認為只有「賢者」才可做到捨生取義,孟子並不同意,因此以此句作結,強調人人都可捨生取義,希望游說人們改變看法,接受他的觀點。

(2) 這句有甚麼作用?試加以說明。
(結構題
作用承上啟下
②說明:(承上)這句有概括前文的作用;下文以「行道之人」、「乞人」即使餓死也不會接受呼喝着給予或踐踏過的食物為例子,論證捨生取義之心是「人皆有之」,可見這句也有引入下文(啟下)的作用。

 3.  在第 2 段,作者以「行道之人」和「乞人」不願接受「一簞食,一豆羹」的施捨為例說明論點。
(1)從「一簞食,一豆羹」的例子可見施予者的態度是怎樣的?試分別摘錄兩個能反映施予者態度的字詞。

態度表現一,爾 嘑
態度表現二:蹴 爾

(2)「行道之人」和「乞人」是否稱得上作者於第 1 段提到的「賢者」?試說明之。

答:兩者都稱得上「賢者」。作者認為「賢者」就是沒有喪失羞惡之心的人。路人和乞丐寧願餓死也不願接受無禮的施捨,可見他們的羞恥之心勝過求生的慾望,沒有喪失本心。    

4.  孟子提到「此之謂失其本心」。
 
 (1)「失其本心」指甚麼?「失其本心」與「捨生取義」有甚麼關係?
①「失其本心」:失去本性 / 善性


② 兩者的關係:孟子認為所有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重視禮義多於生死,人人都可以做到捨生取義,並非只有賢者才能做到。但人如果受物欲或虛榮的引誘而「失其本心」,在面對生與義的取捨關頭時,便難以「捨生取義」


(2) 試用一個四字成語概括「失其本心」的原因
答:利慾薰心 / 見利忘義

5.  在《論仁、論孝、論君子》中,孔子的哪個主張跟孟子在《魚我所欲也》中的主張相近?試摘錄兩文中的有關句子,並略加說明。

(1)《論仁、論孝、論君子》: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魚我所欲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2) 說明:孔子認為仁者為了成全仁德,可以捨棄生命,這跟孟子在《魚我所欲也》中主張「捨身取義」的精神相近;孟子認為存有本心的人厭惡不義的事更甚於死亡,不會為了求生、避禍而無所不為。兩者都是主張為了仁德和禮義而不惜犧牲性命。              

6.試根據本文內容,從利益角度解釋「不失本心」與「失本心」之別

答:「本心」指善性,讓人做出「義」的行為。
失與不失「本心」的分別:當人面對利益時,「不失本心」的人會照顧他人的利益,富有利他精神,而「失本心」的人只顧及自己的利益,妄顧他人。                        

7. 以下《孟子‧魚我所欲也》的引文運用了哪種說理技巧?這個技巧如何加強了說理效果?試利用引文加以解釋。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答:引文中使用了對比來增強說理效果。以「嗟來之食」對比「萬鍾」的俸錄,既然乞丐都懂得拒絕不道義的施捨,所以受俸祿的人都應該懂得拒絕不義之財。「嗟來之食」和「萬鍾」兩者都不符合禮節和道義,因此乞丐和受俸祿的人不應該接受,反證為了利益不顧道義是喪失本心的行為

8. 《孟子‧魚我所欲也》一文中談到「所欲」與「所惡」的密切關係,孟子對於兩者有甚麼觀點看法?

答:孟子認為兩者是對立的關係。他以生死作對比,指出任何人都非常渴望生存,同時極度厭惡死亡,但比起死亡人們更討厭失去道義。因此即使捨棄生命人們都希望追求道義,這是人的本性所然


【DSE】魚我所欲也【玖】文學知識

【玖】文學知識

  1. 孟子
    孟子(公元前372-公元前289),名軻。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三歲喪父,家貧,其母含辛茹苦將他撫養成人。「孟母三遷」、「三遷擇鄰」的故事成為家傳戶曉的千古美談。
  2. 孟子的仁義學說   
    孟子指出人天生具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這是達到仁、義、禮、智的開端(《論四端》)。
    這四種心性乃出於內在的自覺,「
    惻隱之心」就是同情心;當人違背良心行事而為非作歹時,就會有「羞惡之心」;以尊敬謙遜的態度對待別人,就是「辭讓之心」;做事能夠判定是否合符乎道義而行,就是「是非之心」。四心其實均是一心,就是儒家學說中的「仁心」。

    仁心」是甚麼呢?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孟子告子上》)
    「仁」是人的本心,「義理」是通往「仁」的大路。
    人拋卻了大路不去走,放棄了本心,不知道尋回。由於本心放失極易,因此孟子提倡培養「浩然之氣」。人要時時刻刻反省、警剔自己,並把與生俱來的四善端擴而充之。

    另一方面,孟子亦主張人性本善。他認為人和禽獸一樣有欲望、喜怒哀樂、生理需要。人之所以不同於禽獸,就是因為人具有道德判斷的能力,能依理義而行。
    那麼人的惡從何而來?孟子認為人之所以行惡,是因為人受到物欲私心蒙蔽及環境的影響,失去其本心。人的欲望無窮無盡,如果人不斷追求,便會受欲望所支配,最終喪失自我,迷失本心。

    當人面對道義與利益的取捨時,孟子認為應該「捨生取義」。「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上》)孟子以魚和熊掌分別比喻生命和道義,當兩者不可兼得,便要捨魚而取熊掌,即捨生命而取道義。每個人都有「捨生取義」的本心,只要能夠堅持,便能做得到。因此孟子有「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上》)的主張,他認為人不可被金錢擾亂心志,不可因貧窮失其操守,不可屈服於強力之下。

    總而言之,孟子認為人心中存有善端,應好好存養它,並將之擴充,培養「浩然之氣」,最終做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孟子盡心上》),即身上具備萬事萬物之理,反躬自省,能真實無妄,得到莫大的快樂。

【DSE】魚我所欲也【捌】文言知識

【捌】文言知識


  1. 一詞多義

  1. 為了、因為(介詞)
  2. 做、作(動詞)
  1. 宮室之美為之
  2. 今為宮室之美
    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1. 給予(動詞)
  2. 嗎(助詞)
  1. 蹴爾而與之
  2.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1. 那麼(連詞)
  2. 就(連詞)
  3. 卻(連詞)
  1. 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2. 得之則生
  3. 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1. 比(介詞)
  2. 對於/與(介詞)
  1. 所欲有甚於生者。
  2. 萬鍾於我何加焉!


2.  
通假字

通「避」,躲避

故患有所不辟也

通「辨」,分辨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3. 詞類活用

名詞轉動詞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得」通「德」,(名)恩德 ➡️ (動)感激


4. 倒裝

狀語後置


所欲有甚於生者

(介詞)於 解作「比」,應理解為「所欲有於生甚者」(比生存更甚)

所惡有甚於死者

(介詞)於 解作「比」,應理解為「所惡有於死甚者」(比死亡更甚)


5. 古今異義

句子

古義

今義

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可:能夠
以:用來

能夠

賢者能勿喪

耳:而已

耳朵

今為室之美為之

宮:住宅、居所

宮殿

是亦不可以乎?

已:停止

已經

羹。

豆:古代用作盛湯的木器

豆子

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鍾:古代容量單位

集中、專一(例:一見鍾情)

萬鍾於我何焉!

加:增益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東西或數目合在一起

【DSE】魚我所欲也【柒】內容簡表

【柒】內容簡表

文章結構


內容重點

寫作手法

提出論點:應捨生取義

【比喻論證】捨魚而取熊掌

論證:義比生更重要

【正反論證】生死 惡欲

(不失其本心時)捨生取義

【對比論證】
前與後對比

說明捨義取祿的人只是失其本心

不吃嗟來之食

(失其本心時)捨義取祿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文章結構

中心論點:捨生取義

【比喻論證】以魚與熊掌比喻生和義。說明當兩者不可兼得時,應捨魚(生)取熊掌(義)。


正面論述:捨生取義是人的本心。

【正面立論】
生命重要,但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義」,所以人不會苟且偷生。

人憎惡死亡,但有比死亡更令人討厭的東西:「不義」,所以不避禍。

==> 捨生取義


【反面立論】
假設生命最重要,何以明明可以用盡方法去求生卻偏偏不用?

如果死亡最令人厭惡,何以明明有方法可以避禍卻偏偏不為?

==>有比生命更受人喜愛,比死亡更令人憎惡的東西


【結論】:義與本心的關係

==>人人都有捨生取義的本心,只是人會喪失它,而賢者能夠不喪失。


反面論述:捨義取利是喪失本心。


【舉例論證】(正面)

路人和乞丐即使快要餓死,也不接受無禮的施予。

==> 人皆有本心

【對比論證】↓

【舉例論證】(反面)

有人為了豐厚的俸祿、華美的居所、妻妾的侍奉和濟貧的名聲而不分禮義,這種見利忘義是因他們已喪失本心。

==> 某些人失去本心的原因


收受不明俸祿,並難以捨生取義。

==> 失去本心的結果



【DSE】魚我所欲也【陸】修辭簡表

【陸】修辭簡表

對偶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反問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是亦不可以已乎?

排比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對比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DSE】魚我所欲也【伍】寫作手法

【伍】寫作手法

  1. 雄辯滔滔,氣勢充沛
    孟子作品富於雄辯,邏輯嚴密。文中運用了了多種修辭句式,例如對偶句、反問句和排比句。這些句式使文章氣勢充沛,綿密流暢。
  2. 議論嚴謹,層層深入
    整篇文章圍繞「捨生取義」的中心論點加以發揮,文中多次重申論點,並層層深入論證,增強說服力。(參閱【內容簡表】)
  3. 正反立論,突出論點
    全篇結構布局,分兩層對寫:先正面論述捨生取義是人之本心(第1段),然後反面論述捨義取利是喪失本心(第2段)。
  4. 論證手法多樣
  • 比喻論證

    喻體

    本體

    語句

    魚與熊掌

    生與義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道理:說明道義比生命更重要,當兩者必須犧牲其一的時候,人往往會選擇義而放棄生命。
    ※作用:這比喻具體地表現人當面對生命和道義的抉擇時,會做出捨生取義之舉的本心行為,令抽象的道理更容易明白。

  • 正反論證

1

語句

解釋

正面立論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道義比生存更受人喜愛;

不義比死亡更令人憎厭。

反面假設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

假設人人皆貪生怕死,那麼他們都會不擇手段地求生避禍。可是事實上並非人人如此。(反面)

說明有人視道義比生命更為重要。


  • 正反論證


「義」比「生」更為重要

正面論證

孟子認為一般人都會愛惜生命,為了生存無所不為。可是為了「義」,人們卻有所不為,甚至捨生取義,凸顯「義」比「生」更為重要。

反面論證

相反,一般人都會厭惡死亡,理應不擇手段,無所不為地去避免災禍和死亡,可是人們卻為了「義」而不逃避死亡,可見義比生更為重要。


  • 舉例論證 + 駁論
  • (事例):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作用:以路上的行人(流浪者)和乞丐這些地位低微的人能堅守本心為例子,反駁一般人認為只有「賢者」才能捨生取義的想法,強調捨生取義乃人之常情。

  • 對比論證
  • 對比範疇

    說明

    所欲

    vs

    所惡

    作者以生死作對比,說明人們都渴望生而害怕死,但是人還有比生命更鍾愛的東西,就是義;還有比死亡更令人厭惡的東西,就是不義。可見捨生取義是人的本性。

    時人的心態:

    「鄉」(從前)

    vs

    「今」(現在)

    從前格守本心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現在失其本心:(受物慾、色慾、虛榮感影響)

    鄉為身死而不受, 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行道之人、乞人

    vs

    時人

    行道之人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
    乞人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即使面對死亡也要堅持道義
    時人鄉為身死而不受, 今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見利忘義

    簞豆(少但重要)

    vs

    萬鍾(多而非必要)

    「簞豆」極言食物之少,攸關生死,但過路人和乞丐為了堅守禮義原則,甘願捨棄生命也不接受;相比之下,有些人面對「萬鍾」的高官厚祿,就不顧禮義接受了。
    前者的捨生取義對比後者的見利忘義,論證人人本來都有本心,只是有些人受不住物欲和虛榮的誘惑,失去本心而已。